記者了解到,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印發了《推進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廣州南沙新區、珠海橫琴新區片區外匯管理改革試點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今后,廣東自貿試驗區廣州南沙新區、珠海橫琴新區片區內的銀行、企業在辦理外匯業務方面將享受外債資金意愿結匯、貨物貿易外匯收支手續簡化、跨國公司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門檻降低、融資租賃企業可收外幣租金、銀行外匯交易業務服務范圍拓寬等政策紅利。
融資租賃企業可收外幣租金
記者瀏覽《細則》發現,其內容涵蓋了經常項目、資本項目、外匯市場、跨國公司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等多項外匯創新業務。其中,區內企業外債資金可“意愿結匯”是資本項目業務下一大亮點。
“這就意味著,企業可以根據匯率波動情況,選擇合適時點進行結匯,把結匯所得資金先存放在人民幣賬戶,需要時,直接進行支付。”外匯局廣東省分局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在此政策下,企業可享受多方面好處。其中包括可根據匯率形勢自主選擇結匯時點,避免匯率波動帶來的損失;同時,結匯后的人民幣資金可以存放定期存款,提高資金收益;此外,結匯資金使用負面清單管理,除了經營范圍之外或法律法規禁止的支出外,都可以使用。
資本項目業務的另一大亮點,則是規定融資租賃企業可以收外幣租金。按照《細則》,區內融資租賃類公司如果購買租賃物的資金50%以上來源于自身國內外匯貸款或外幣外債,就可以在境內以外幣形式收取租金。“這能有效避免企業的貨幣錯配匯率風險,便利跨境投融資,有助于促進自貿區融資租賃業務快速發展。”上述負責人提到。
跨國公司資金集中運營門檻降至5000萬美元
記者發現,在外匯市場業務中,《細則》提到,區內銀行可以為境外機構按照相關規定辦理人民幣與外匯衍生產品交易,銀行外匯交易業務服務范圍由此拓寬。上述負責人表示,該項政策不僅增強了境內銀行外匯業務產品競爭力,更是將區內銀行的服務對象擴展到了境外機構,為自貿區國際金融業務發展提供了助力。
而對經常項目業務中,《細則》則明確了區內貨物貿易分類登記為A類的企業,無需開立待核查賬戶。“與區外企業相比,外匯收支手續進一步簡化,節約了收匯時間,極大地提高了業務辦理效率,降低了運營成本,將對自貿區外貿產業發展產生積極的促進作用。”上述負責人稱。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細則》,跨國公司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業務門檻由現行的1億美元降低至5000萬美元。上述負責人表示,如此一來,區內就有更多的中型企業符合條件,可通過跨國公司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業務享受更多的外匯管理改革試點政策。
發揮“試驗區”作用經驗在全國推廣
記者從外匯局廣東省分局了解到,2014年以來,其在廣州南沙新區、珠海橫琴新區內相繼推出資本金意愿結匯、直接投資外匯登記業務下放銀行操作、放寬境外放款資金上限等外匯管理改革試點,較好地發揮了“試驗區”的作用。
“外匯資本金意愿結匯有效幫助企業節約財務成本和規避匯率風險;直接投資外匯登記業務下放銀行操作則大幅縮短了企業業務辦理時間,降低了企業經營成本。”上述負責人表示,目前該兩項政策已走出“試驗區”在全國推廣。
值得注意的是,除政策創新外,外匯局廣東省分局還在探索服務便利化措施。例如,從上月起,廣東自貿試驗區南沙片區內企業可以由銀行代理到外匯局辦理經常項目業務。上述負責人表示:“該項政策幫助企業節約了3個多小時的業務辦理路途時間和相應的經營成本。"(唐柳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