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落地
橫琴封關后的創新優惠政策有哪些?
通關制度創新政策
1. 橫琴分線管理政策。
根據《國務院關于橫琴開發有關政策的批復》,橫琴島在區域管理政策上有重大創新,按照“一線放寬、二線管住、人貨分離、分類管理”的原則對橫琴全島實施分線管理,橫琴與澳門之間設定為“一線管理”,對與生產有關的貨物實行備案管理并予保稅或免稅。橫琴與內地之間設定為“二線管理”,承擔貨物監管、征稅等職能,內地與生產有關的貨物進入橫琴視同出口,實行退稅。《國務院關于橫琴開發有關政策的批復》還要求有關部門認真研究從境外經“一線”進入橫琴和經“二線”進入內地的旅客攜帶行李物品的具體規定和通關管理辦法等,這與《粵澳合作框架協議》中明確的具體表述相呼應,形成一個完整體系,推動粵港澳更緊密合作,也為今后政策落實留下廣闊空間,為橫琴開發奠定重要基礎。橫琴島不設置隔離圍網,代之以設置環島巡查及監控設施,確保有效監管。
2.為澳門居民提供便利通關政策。
《粵澳合作框架協議》明確提出積極推進橫琴口岸24小時通關,便利港澳居民通關;允許澳門牌照交通運輸工具進出橫琴,授權廣東省政府與澳門特區政府簽訂相關協定。《國務院關于橫琴開發有關政策的批復》在此基礎上重申“研究對澳門居民進出橫琴實行更加便利通關措施”。這是為港澳居民,特別是澳門居民到橫琴工作、生活“量身定做”的政策。
產業發展內容
橫琴新區產業發展指導目錄
目錄包涵了三十四項金融服務的內容:
(一)信用擔保服務體系建設;
(二)債券發行、交易服務體系建設;
(三)責任保險、信用保險、汽車保險、科技保險、巨災保險、相互制保險、再保險、自保險、新興養老保險、管理式醫療保險、航運及物流保險、小額消費信貸保險業務、第三方管理等保險改革創新業務及保險中介服務;
(四)金融產品及業務研發和應用;
(五)知識產權、收益權、股權等無形資產質押貸款業務開發;
(六)信用卡及網絡服務;
(七)人民幣跨境結算、清算體系建設;
(八)信貸、保險、證券統計數據信息系統建設;
(九)金融監管技術開發與應用;
(十)創業投資企業及創業投資管理企業;
(十一)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總部、分支機構;
(十二)銀行、保險、證券等各類金融機構區域總部,以及私人銀行、貴金屬、票據、資金運營、信用卡等各類專營機構;
(十三)融資租賃、信托機構、企業集團財務公司、消費金融公司、典當行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及業務建設;
(十四)金融后臺服務;
(十五)多幣種股權投資、土地信托投資、證券投資等各類基金發行、交易及管理服務體系建設;
(十六)股權投資企業及股權投資管理企業;
(十七)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
(十八)銀行卡業務;
(十九)跨境資產抵押融資業務;
(二十)融資租賃;
(二十一)綠色信貸、赤道銀行業務;
(二十二)離岸業務服務;
(二十三)財務公司、信托公司;
(二十四)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
(二十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二十六)供應鏈金融服務;
(二十七)中小企業集合債發行;
(二十八)中小企業融資、小額貸款及信用擔保、再擔保服務;
(二十九)國際合作貸款業務;
(三十)第三方支付(境內)、金融信息處理與軟件開發、金融新業務研發等金融外包服務;
(三十一)科技企業融資服務業務;
(三十二)財富管理服務及私人銀行、證券資產管理、基金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
(三十三)消費金融業務;
(三十四)企業評級、增信等金融中介服務業務。
財稅優惠政策
1. 15%企業所得稅率。
2014年3月27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布《橫琴新區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一系列優惠政策表明:橫琴打造與港澳趨同的營商環境、構建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新平臺邁上新臺階。此次公布的《橫琴新區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共五大類72條,其中高新技術類37條、醫藥衛生類13條、科教研發類10條、文化創意類5條、商貿服務類7條;全部屬于《橫琴新區產業發展指導目錄》中已規定的產業類型,根據《橫琴新區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凡是以符合該目錄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其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70%以上的企業,均可享受這一優惠政策。
2. 面向港澳的個人所得稅優惠。
《國務院關于橫琴開發有關政策的批復》明確在橫琴工作的香港、澳門居民涉及的個人所得稅問題,由廣東省政府按內地與港澳個人所得稅負差額對港澳居民給予補貼,納稅人取得的上述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廣東省財政廳已經出臺管理辦法,從2013年1月日起執行對港澳居民的稅負差額補貼。該政策有利于吸引港澳高端人才,特別是現代服務業專才到橫琴創業和發展,進一步促進內地與港澳的經貿交流和人員往來。
一. 特殊的稅收優惠政策
(一)15%的企業所得稅
橫琴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減按15%的優惠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國內基本稅率:基本稅率 百分之25 小型微利企業 百分之20 重點高新企業 百分之15)
(二)專為港澳居民的個人所得稅優惠
在橫琴工作的香港、澳門居民涉及的個人所得稅問題,暫由廣東省政府按內地與港澳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給予補貼,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
(國內個人所得稅(personal income tax)是調整徵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徵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凡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均為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
計算方法及稅率表
扣除標準2000元/月(2008年3月1日起至今) 外籍個人為4800元的扣除額
應納稅所得額 – 扣除標準 (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級數 含稅級距 不含稅級距 稅率(%) 速算扣除數
1 不超過500元的 不超過475元的 5 0
2 超過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超過475元至1,825元的部分 10 25
3 超過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超過1,825元至4,375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過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超過4,375元至16,375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過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超過16,375元至31,375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過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超過31,375元至45,375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過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過45,375元至58,375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過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超過58,375元至70,375的部分 40 10375
9 超過100,000元的部分 超過70,375元的部分 45 15375
(注:本表所稱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條的規定,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二千元後的餘額或者減除附加減除費用後的餘額。 個人所得稅
1、本表含稅級距指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二千元後的餘額或者減除附加減除費用後的餘額。 2、含稅級距適用於由納稅人負擔稅款的工資、薪金所得;不含稅級距適用於由他人(單位)代付稅款的工資、薪金所得。)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 級數 含稅級距 不含稅級距 稅率(%) 速算扣除數 說明
1 不超過5,000元的 不超過4,750元的 5 0 1、本表含稅級距指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的餘額。 2、含稅級距適用於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不含稅級距適用於由他人(單位)代付稅款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2 超過5000元到10000元的部分 超過4,750元至9,250元的部分 10 250
3 超過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超過9,250元至25,250元的部分 20 1250
4 超過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超過25,250元至39,250元的部分 30 4250
5 超過50000元的部分 超過39,250元的部分 35 6750
(注:本表所稱全年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條的規定,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餘額。) (勞務報酬所得適用) 級數 每次應納稅所得額(含稅級距) 不含稅級距 稅率 速算扣除數
1 不超過20000元的 不超過16000元的 20% 0
2 超過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超過16000元至37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過50000元部分 超過37000元的部分 40% 7000
表注: 1.表中含稅級距、不含稅級距,均為按照稅法規定減除有關費用後(成本、損失)的所得額。 2.含稅級距適用於由納稅人負擔稅款的勞務報酬所得;不含稅級距適用於由他人(單位)代付稅款的勞務報酬所得。)

3. 企業可自擇適用保稅區或保稅港區的優惠政策。
《批復》明確在橫琴生產、加工的貨物經“二線”銷往內地的,根據企業申請,試行對該內銷貨物按對應進口料件或按實際報驗狀態征收關稅政策。其中“內銷貨物按其對應進口料件征收關稅政策”是保稅區政策,而“內銷貨物按實際報驗狀態征收關稅政策”是保稅港區政策,企業可以根據發展需求,自行選擇適用,這在國內是獨特的。
4. 企業之間貨物交易免征增值稅和消費稅。
《批復》明確“橫琴企業之間貨物交易免征增值稅和消費稅”。這原是國內保稅區域的成熟政策,但與國內現有保稅區域相比,橫琴發展的產業范圍大幅度擴展,除生產加工、倉儲物流等企業外,更多的是商務服務、休閑旅游、文化創意、金融服務和科教研發等企業,企業間貨物交易免征增值稅和消費稅范圍也將隨之大幅擴展,形成更加完善的營商環境。
5. 關稅政策中擴大了進口免稅或保稅范圍。
《批復》明確對從境外進入橫琴與生產有關的貨物實行備案管理,給予免稅或保稅,生活消費類、商業性房地產開發項目等進口的貨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和相關規定明確不予保稅或免稅的貨物除外。國務院有關部門已針對橫琴實際和特點,制定了免稅或保稅的具體貨物清單。
人才特區政策
2012年10月13日,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批復將廣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橫琴“粵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區”列為全國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2013年12月,橫琴新區正式印發了《珠海經濟特區橫琴新區人才開發目錄(2013-2015)》、《珠海經濟特區橫琴新區特殊人才獎勵辦法》。目前,橫琴新區人才建設已得到國家、省、市三級政策支持,各項落實措施正在推進中。下一階段,橫琴將爭取在人才立法、制定實施細則、推動中長期人才規劃和近期行動方案出臺等方面有新進展,并在引入重點產業高端緊缺人才團隊、建設人才公寓、打造國際化的人才居住創業環境等方面取得突破。特別是為了解決人才的后顧之憂,橫琴在教育、醫療等方面將出臺政策、加大投入,建設與國際接軌、國內一流的教育、醫療機構。





